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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PA《税法》30页笔记
第一章 税法总论
考点:税法原则
1.税法基本原则
项目
具体规定
税收法定原则
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
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
税收公平原则
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,负担能力相等,税负相同;负担能力不等,税负不同
禁止不平等对待,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对待,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特定纳税人给予特别优惠
税收效率原则
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
实质课税
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,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,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
2.税法适用原则
项目
含义
目的和作用
法律优位原则
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
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
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,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
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
一部新法实施后,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,而只能沿用旧法
目的在于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
新法优于旧法原则
新法、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,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
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、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引起法律适用的混乱
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
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,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
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,居于特别法地位的级别较低的税法,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
实体从旧,程序从新原则
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,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
程序优于实体原则
在诉讼发生时,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
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,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、足额入库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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